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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火的革命和爱情 - [阅读]
2009-12-20

第一次看阎连科的作品,他的鼎鼎大名通常被冠上“敏感”、“封杀”、“荒谬”、“尖锐”等字眼,他的大作常讲述亵渎与被亵渎、侵犯与被侵犯的故事,评论者说“他用唾沫为时代消毒”。读完《坚硬如水》,我只觉得用这些文字来形容阎连科还显单薄,他对历史的体悟、对社会的不屑、对人类精神价值的深挖,远远不是这些字眼可以概括。
高爱军从部队复原回到程岗村的时候,满心就已装了愤恨,程岗村的淳朴在他眼里是愚昧蛮荒,不识字只懂老实生活的妻子在他眼里是落后群众,当村干部的岳父在他眼里是不守信无作为,说好让他高爱军当上干部却迟迟不能兑现。
一切的无味和贫瘠终于在夏红梅出现的瞬间瓦解,夏红梅是他老同学程庆东的妻子,姿容姣好,体态婀娜,最重要的是一腔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激情。于是,两个一心为革命牺牲的人开始偷情,这被他们自诩为“为革命结成亲密联盟”。
从此,程岗村便不得安宁,高爱军老实巴交的妻子自杀了,岳父疯了,村子里的年轻人被革命召唤了,家家户户都学毛论抓生产了,象征封建的程寺被污蔑了,高爱军也当官了,他与红梅的情欲自然也膨胀了。为了与红梅更热烈地相爱,高爱军从自家地底挖了一条通道直达红梅的家,这条伟大的革命大道在日后也成为红梅丈夫程庆东的葬身之地——因为发现了在地道偷情的男女,程庆东被活活打死了。
高爱军高迁当了副镇长,在他想着与红梅继续平步青云的时候,上级部门请他们谈话,期间发生了一件很小的事情,他俩一夜间被抓,锁紧了监狱,他们想着一定是躲在程寺的红梅公公程天民告的状,这样想着,他们越狱跑回程岗村,以最卑劣最无耻的手段惩罚程天民,然后五包炸药把程寺炸翻了。
他们始终认为在“革命”,他们虽然杀了人,偷了情,但他们始终是最坚贞的革命者,他们以为把一切都老实交代就能重新投入火红的革命浪潮中。就在他们临死前,他们才知道被关进监狱的真正原因……直到一声枪响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他们还是相信自己的革命,与其说他们相信革命,不如说相信爱情。从头到尾,他们都是变革命变谈爱情,在荒唐的年代,情欲也变得极为荒唐,以至于掩盖了一切真理,人们都在动荡的社会文化中持续高烧着。
阎连科的荒谬和黑色幽默在最后一刻更显深刻。对于程岗村来说,高爱军搅动的革命是大势所趋,但对于一个时代、一个民族来说,那段岁月就是梦魇。全书最可爱的是结局,因为当高爱军和夏红梅在刑场上冲破警卫奔向对方,并疯狂亲吻起来的时候,他们还没清醒,梦魇从未在他们生命中出现,他们的梦境是革命与情欲交织的美梦……
【“掩盖”是人最本质的德行之一,需要的时候它被称为文明。】
想以这句话缅怀我们不曾经历的那段岁月。在我的记忆中,还有母亲下煤矿推煤车的身影,有发黄的报纸上公布外公被摘掉“帽子”的新闻,有被姨妈剪掉的照片中外公的脸……文革在我的记忆中就是这些零碎的标本,不管父辈如何描述,这些碎片也不能还原历史,何况父辈通常不愿意提到过去。
有时候想,人的精神在特定的历史岁月中是游荡的、漂浮的,没有落点,没有重量,这意味着人的精神受到摆布,不能自主。无所谓真,无所谓假,“掩盖”成为最本质的德行:以一片光明掩盖黑夜,以轰轰烈烈的大炼钢铁掩盖一无所有的真实,以猜忌谗害掩盖人情冷暖,偏偏在这个时候,“掩盖”被称为文明,得以持续发光发热。悲哉!
【人是为理想而生的。在实现自己理想的过程中若猥亵了别人的理想,常常被认为是实现了理想。】
当高爱军带着夏红梅越狱的时候,阎连科说了这句话。他们回到程岗村便公然在红梅公公面前做爱,身体底下是历史上二程学术的著作——这些被他们叫做“毒草”的东西,随后,他们引爆了炸弹,炸毁了程寺,也炸死了红梅的公公。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在践行着革命的理想,不惜玷污别人的理想,所以即使他们死于理想实现之前,他们也心满意足地认为理想已达到,可以光荣地饮弹。没有比这句话更好地概括全书了,所有深意都在此,我反反复复念叨这句话,竟然有落泪的冲动。
【荒谬的细节+荒谬的文字】
阎连科创造了好些荒谬的细节,我这等天真的人总会掩卷遐想,这样的情节是否真会发生在现实社会。在今天,我敢说不会发生,但在文革年月,似乎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更何况精神领域的偏差,从来都不认为是不正常的。
高爱军挖地道,这是荒谬之一,他挖了两年多,这条地道跨越了村里什么人的家后院,跨越了村里哪条臭水沟,他都能说得出,他靠着部队的经验,计算挖土量和空间尺寸,你能说这是真还是假?
高爱军和夏红梅被关在监狱的时候,他们被要求分别站在一个板凳上,房间四周挂满了毛主席语录,地上全铺满了毛主席像,每张图像上都有奇怪的偏旁部首,监狱的人要他们老实交代错误,哪天交代哪天给饭吃,让他们下来。可怜的两个人只能站和蹲,不敢挪动半步,只要把脚印才在地上的毛主席像上,他们就别想再革命了。这种阴招,让人毛骨悚然。后来,高爱军参透了满屋子毛主席像摆放的规律!是按照毛主席诗词的文字偏旁部首摆放的!他带着夏红梅,挪开一幅毛主席像,走一步,按规律放回原位,再挪开一幅,再走一步……就这样,越狱成功。如果有机会见到阎连科,我倒要问一问,这种荒诞是否是杜撰。
最后,为那段岁月举杯祭奠,为阎连科之笔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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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週報的同仁告訴我,他們要搞系列講座,第一站就是美女出書系列,想最先請沈星。對於沈星,我說不上喜歡,也說不上不喜歡,不像很多人對她印象非善即惡。她算個美女,也夠得上才女。一向都覺得,從美女走到才女就一步之遙,當你是美女的時候,大家都會再往裡想想,你是不是才女呢,很容易就有了肯定的判斷。但如果你本來不漂亮,就很少有人再往裡去想了。所以女人,總是要有點姿色,路走得能直一些。
從《兩生花》裏面,能感到沈星的真。她那人就是比較真,幹什麼事都不會掩飾自己,有時候耍耍脾氣,也是真性情——並且她不懼怕暴露自己的弱點。如果你想從這本書裡看出她什麽秘密,那你要大失所望,倒是她寫其他人的筆墨能讓你有所啓發。印象最深的是她寫梁文道。
她覺得梁文道是聰明的男人,“一般情況下,男人覺察到自己有才華,並且還講出來,是要被減分的。但是文道除外。”她記錄了一些梁文道的言論,我覺得很有意思。
“她們並不是因為對的原因喜歡我。”梁文道說,“她們喜歡我是因為我的知識,我不喜歡這樣。”他繼續解釋,“她們其實不是喜歡我,而是喜歡知識。我覺得,我和知識之間的事情,與別人無關。”
又如梁文道評價女孩的美麗。“一個女孩子如果長得美,也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因為就此,她會被貼上美麗這個標籤,除了外表之外,人們不會注意到別的。”沈星不以為然地反駁:“可是,美麗又不會永久,過幾年,等青春消逝,大家自然就會有時間,慢慢去發現她擁有其他的美好品質。”“其他?”梁文道嘲弄地看著她,用一種殘忍的口氣說,“待到青春消逝的時候,大家只會注意到,她已經不再美麗。”
總想著買梁文道的書,卻一直沒開始。聽到他的言論,會讓我想起台灣赫赫有名的才子蔡康永。在為一次超級女聲做評委的時候,他問臺上的超女,如果聰明和美麗,任你選一樣,你選什麽。他隨即被反問此問題。他說,我會選美麗,因為你不聰明,可能一輩子都沒有人會發覺,但你不美麗,一眼就會被人知道。——聽到聰明人的回答,就像分享著他們睿智的大腦。
本來週末,有社團是邀請了梁文道來演講的,可主辦方一再通知我,地點一改再改,最後說因故取消了。過一會兒卻偷偷打電話告知演講其實改成內部討論了,我可以繼續前往參加。但是最後的最後,還是通知我取消了。我姑且當它這回是真的取消了,但我對文道兄的影響力又多了一分感歎。他的嘴巴里看來都是吐出象牙的,字字珠璣,值千金呢。此時是六月,敏感日子剛過,敏感時期卻一直持續,在這關節眼兒上,文道兄自是越發敏感。
沈星還說到她的爸爸。我特別喜歡看她寫爸爸的篇章。以前在她的博客上就見到過,當時還保存了。當你讀到那些文字的時候,你只感到脈脈溫情,卻不會想到她的爸爸已經去世好幾年了。沈星自始至終都還是從前調皮淘氣的小女兒,開她老爸的玩笑,是她家裡的開心果,也最得爸爸寵愛。她常常在夜晚跟爸爸說話,那種筆調,讓人既愛猶憐。
叫你照顧我,卻讓我摔了一跤,當時你在打盹嗎?算了算了,好了啦,媽媽已經說過你,我也讓她原諒你啦,誰讓,你是我老爸。
“很晚啦,快睡啦。”
“知道了,爸爸。我會好好的,你也不許忘了我啊!”
你追著問,什麽時候去看你?
“嘻嘻,看你的表現啦。要不,托個夢給我吧。”上個月,雙雙的父親去世了,她爸爸跟我爸爸是大學同學,關係特別鐵。雙一直難以振作,日思夜想著早逝的父親。她遠在北京,我看到她這樣,真是痛心疾首,愛莫能助。於是,我告訴她,最近看了沈星的《兩生花》,她每天都跟爸爸說話,就像爸爸從來沒有離開過。雙,你要堅強,你的爸爸也會永遠看著你,保佑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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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字其实跟我以下所写的毫无关系。
村上春树的《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看到最后,终于了解为什么书名如此拗口和不合文法。村上说“我敬爱的作家雷蒙德·卡佛的短篇集的标题What We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Love,被我用来当作了本书标题的原型”。
原来,雷蒙德·卡佛亦是村上崇拜的人。此人给予我的神秘印象又再一次深刻起来。许多地方都看过卡佛的名字,许多大师推荐卡佛的文章,我甚至找到专门搜集卡佛作品、翻译作品的博客,为此我买了卡佛唯一的一本中文译本《大教堂》,竟是由肖铁翻译的,这个跟我同龄的男生,我从很早之前就知道他,他的父亲是著名作家肖复兴,近期一本《我教儿子写作文》火了半边天,众多家长趋之若鹜,将此视为神明膜拜。青少年时候,肖铁也在各大少儿文学杂志、大赛上获奖,自幼追星的我很早就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后来知道,肖铁到国外读书去了,现在看到他翻译的《大教堂》,真是自惭形秽啊,只叹“为什么别人就能混对了江湖”?。
我得开始找个时间研究雷蒙德·卡佛了,一个永远收起下颚、从下往上吊起眼珠子来望你的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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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生活波瀾不驚,心裡無論如何也高興不起來。讀了很多書,看了很多電影,卻苦於無法訴諸文字。毅然赴美讀書的朋友來了又去,家庭成員少了一人。雖然痛不及己,情緒卻已被干擾。每每回到家,母親的嘮叨總讓我心煩不已,過多的擔心和期望成為了難以負荷的重量,步履因此沉重很多多。
看完了村上的書,這一次卻沒有帶來多少衝動,的確太平淡了,不像是他的文字,仿佛割裂了他的人和字,呈現出一種假象。
看完了《轉山》,也許想象太多,贊譽太多,反而落得冷清下場,始終看不太懂台灣人的筆調,毫無來由的詞彙,生澀的起承轉合,彆扭的遣詞造句,現在已經想不起來了。
看完了嚴歌苓的《白蛇》,愛情的悲歌總是欲罷不能,短小的故事卻藏著深刻的人生道理,那些女子草般柔弱,卻背著碩大無比的殼,艱難地爬著,觸角早已喪失知覺。我愛嚴歌苓那隻筆,程度已迫張愛玲。
看了《貧民富翁》,覺得這是很長時間以來看過的最好的電影,讓我想起寶萊塢的種種,大眼睛的女演員,粗眉毛的男主角,能歌善舞的人們,簡單的情愛,一塵不變的家庭變故,這一切到了好萊塢,被全面改裝,大眼睛和粗眉毛再也不是老套的眉目傳情,從這出電影,我再一次驗證IDEA的主導意義,只要能想到,你就贏了。
看了《閃電狗》,想起《楚門的世界》,至今腦子里還能浮現每一個trueman的表情,導演總愛把人玩弄到這個田地,被全世界欺騙,現在連狗也不能幸免。閃電狗Bolt還是像其他迪斯尼動畫一樣,給我短暫的快樂,短暫的思考,短暫的消遣生活。
最近還做了一件讓人激動的事情。但是,我現在不能說。我每天都想象未來某天的情景。相比起自己的幸福,別人的幸福似乎更能牽動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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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评论说《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能让人看到不一样的村上春树,当我拿到这本书的瞬间就能感受到了。我曾经怀疑自己的记忆,这本书不是叫“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吗?抑或是“当我跑步时,我该谈什么”,绝对想不到是“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这是个什么逻辑?语句不通之余,文法也似乎很牵强。也不晓得是我对文字太敏感,还是施小炜的错,这个施小炜也不知什么来头,一向看惯了林少华版的翻译,一下子对陌生译者生不出好感。也罢,不是说能体会不一样的村上嘛,就从译本开始体会一回吧。看完两章,忍不住想写点什么。倒不是故事太吸引,就是有很多好奇,也许“不一样的村上”也体现在这里。不说村上君没用以往的“蓝调”忧伤行文,也不说故事丢失了迂回曲折引人入胜,单单说这本书的归类,我实在不知道应该说是自传呢,还是随笔呢,还是健康常识呢,还是日记。当村上回忆自己如何开酒吧,如何当上小说家的时候,这是本自传,当他天南地北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时候,这是随笔,当他高谈阔论跑步理论的时候,这是健康常识,当他碎碎叨叨流水记账的时候,就是私家日记了。这种感觉倒是很新奇,但我始终坚信,只有成名了的作家才敢于出这样的书,草根的老百姓写了也只有孤芳自赏的份。其实道理是一样的简单,文字是一样的纯粹,不带半点修饰。就像书的介绍说“写了几十年‘别人’的文字,他第一次只写了自己:小说之外,故事之外,文字之外,均是不施雕琢娓娓道来,清淡如云,宁静如水……”
村上说,如果读者看了这本书,也动了跑步的念头,那他这个作者自然很高兴。我就是那个“尽信书”的读者,我的确也萌动了要跑步的念头。其实家在校园里本是很有条件跑步的,但人有时就是那么窝囊,自家的地盘放任自流,偏要往远处跑,因为想着反正是自己的地盘,啥时候转悠都行,这样想着想着就一辈子了。坐言起行,是我看来最难做到的准则之一。
村上在序言中介绍了一个长跑选手,因为他本人一直有个疑问,就是那些长跑运动员跑步过程中都在想些什么才能完成42.195公里的路程呢,于是他问了一个选手这个问题,这个选手说每次都要在脑中回忆哥哥交给他的两个句子: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就是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选择。人总有跑到喊“不行了”的时候,这个是在所难免的,但是不是果真“不行了”,还得听凭本人裁量。这个道理用在人生里面也是一样。
村上22岁结婚(虽然他并不像一个早婚的人),借钱经营酒吧,生意试过低迷也试过红火,30岁,他突然觉得应该写个小说(他甚至能说出诞生这个想法的年月日和具体时间),然后写了《且听风吟》,接着写了《1973年的弹子球》,这两个小说的确如他自己所言,是“诉诸于感觉的文字”,他警觉“早晚有一天会山穷水尽,才思枯竭”。于是33岁那年,他关闭了酒吧,开始扛着“专业小说家”的旗号SOHO起来,继而也开始戒烟和长跑,后来还参加过全程马拉松、百公里超级马拉松、铁人三项。——村上的这段人生总让我津津乐道,我羡慕那些能对自己人生作出果断判断和决定的人,这些人可以说非常自信,他们没有想过“万一不行呢”的问题,而且村上决定写小说那会儿,他已经33了,又不是特别有钱的人。
我想起马英九,他也是长年坚持跑步,每天清晨出门,风雨不改,媒体都不以为乐了,马英九还在坚持,证明他是真爱。马英九说过:跑步是意志力的考验。村上却不是这样想,“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锻炼也要寻找“合乎性情”的运动,提出这样动人的理论,你又如何说这本书不是健康常识类的呢。
(喜欢这样跑步的男人,原来村上的身体是非一般的好) -
借用苗炜这本书名,再借用以前大学室友一句口头禅: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此刻我要说,你知道坐班意味着什么吗?我最近深刻体会到了,那就是不可抗拒地自然醒于七点之前;就是无力恢复的肩颈酸痛;就是面对电脑屏幕呆滞的目光;就是“牢狱”期间无处溜达的苦况——连个放风的时间都没有;最致命的,是远离那花花世界,书本里的花花世界,电影里的花花世界,晚上下班回来,本想安静下来孤独面对心灵,渴望迸发点思维火花,都常被母亲的叮咛和抱怨打扰。再想重回花花世界,拉倒吧。
最近几天有点收获,一是重逢旧友(虽是在MSN上),一是认识新友(还是MSN上)——这似乎也是坐班的并发症,连结交朋友都只能通过网络,但心情还是非常兴奋。旧友在美国德州,嫁给了美国人,发来的夫妻照想要多幸福就有多幸福,还是做着NGO的工作,许多年了,一直坚持,很佩服她的执着,当然,美国对于NGO的培育还是优于中国的大环境。新友是一个猎头公司的女孩儿,打来电话就聊了十多分钟,我们特别投机,虽然她提供的职位非常吸引,但明显我这档次的还是无法企及,我也不会死皮赖脸地缠上,大大方方地说我可以留意一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天知道那份工作的年薪有多高!
昨天从当当收到一堆书,真想一下子把自己攒成一坨口香糖粘进书里。书这种东西,就是一种精神鸦片,一旦上瘾,几日不碰就如万蚁啄蚀,寂寞难耐,久而久之,你就是精神枯槁,行尸走肉,只懂坐班。于是,故将新书+旧书书单罗列,顺带将待看的电影罗列,以告诫自己:坐班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
——书单——
《新媒体观》
《传媒资本运营》
《媒介大融合》
《美国数字出版报告》
《Don't make me think》
《有问题找自己》
《07-08数字出版产业报告》
(以上是专业书籍)《当我谈跑步时 我谈些什么》村上春树
《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村上春树
《白蛇》严歌苓
《让我去那花花世界》苗炜
《大教堂》雷蒙德·卡佛(读之前看这个http://carver.blogbus.com/)
《我要成为世界的一部分》许知远
《诚品副作用》李欣频
《包容的智慧》刘长乐对话星云大师
《大象的眼泪》莎拉·格鲁恩
《伊甸园的鹦鹉》卡洛琳·帕克斯特
《巴别塔之犬》卡洛琳·帕克斯特——电影——
《Fireproof》
《想飞的钢琴少年》
《机器人总动员》
《剪刀手》
《足迹》
《悬崖上的金鱼姬》
《本杰明巴顿的奇事》
《天才雷普利》(重看)
《心灵捕手》(重看)太贪婪了,人类的胃口为什么就那么大!要知道,坐班虽然算不上是人生的多大一部分,但如果把一天分为三份,它也整整占去了1/3了,剩下1/3是睡觉,留给自己的时间只有1/3,还有刷牙洗脸穿鞋化妆打电话等时间的浪费。这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花花世界有多大,我的心就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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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与孟小冬》
作者:李伶伶
出版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合上书页的瞬间,历史在我脑海中铺陈流年,那个年代的时光逐一从亘古的记忆中苏醒,古朴雅致的戏台,戏台上或耍刀弄枪或凌波微步的伶人,伶人眼中的顾盼神飞,台上台下,戏子扮演着两段人生,酸甜苦辣尝遍,从萌芽走向瓜熟蒂落,再走向落叶归根。谭鑫培,程砚秋,齐如山,余叔岩,梅兰芳,孟小冬,尚小云,杨小楼,一个个名字如雷贯耳,可恨我不懂京剧,此种唱腔,彼种身段,我也不能全然领会。只是阅读过程中有过无数的怦然心动,恨不得抛开一切,回到1900,与红伶名优们朝夕相伴,耳鬓厮磨,以达到最终的心灵交汇。
现在的书店里有众多梅兰芳的书籍,或是传记,或是野史,或是芝麻八卦,我来去比较,还是挑了李伶伶的这一本。李伶伶写过《梅兰芳传》,其考究的功力自不用说,略翻几页,文字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那种感觉就是梅兰芳——雍容、温和、谦逊、大度,低调。陈凯歌曾经以“上善若水”描述梅兰芳,触动了梅兰芳家人,答应让他重现一代艺术家的人生路。此外,书名虽是《梅兰芳与孟小冬》,李伶伶却不止写情事,还涉及两人的家世、成长、拜师学艺、登台走红等艺术道路,自始至终两条线索,每一篇章都分述两人,一会儿写梅,一会儿写孟,似是跳跃,却丝毫不觉突兀。不可否认,这种结构更让读者解渴,总是读到梅兰芳心里想着孟小冬的时候,就会读到孟小冬的故事。有些台湾的作家,也出书写梅兰芳与孟小冬,但只流于爱情表面,情绪粗糙,文笔无味。其实,就算孟小冬晚年在台湾渡过,台湾作家也很难触及梅孟两人的恋爱经历,只凭一点皮毛,很难成其文章。
朋友看完电影梅兰芳问我,究竟梅兰芳和孟小冬有没有结婚?在这本书里有答案。陈凯歌说了,因为涉及如此德高望重又集一代艺术之大成于一身的人物,私人感情不便说太多,所以对梅孟恋情作淡化处理。在历史上,梅孟的确结婚了,只是结得颇为冷清、凄凉。
孟小冬十九岁认识梅兰芳,当时梅兰芳二十八。在台上,两人唱戏合作无间,一来一往,自然暗生情愫。当时一个更为流传的说法是,梅党人士极力攒合梅孟两人,为的是遏制梅兰芳夫人福芝芳的权力,因为福芝芳的存在,梅兰芳少了许多自由。不管这些说法是否熟识,孟小冬的确爱梅兰芳,梅兰芳也非常喜欢这个扮演老生的女伶。于是,一个演青衣继而演旦角的男人,一个演老生的女人,将台上珠联璧合的大戏搬到台下。颠倒龙凤,是一直萦绕在我脑中的词,他们的人生亦是如此。
在孟小冬之前,梅兰芳已有两位夫人,原配王华明和后娶的福芝芳。王华明与梅兰芳所生的两个孩子先后夭折,王华明又一时疏忽已作绝育手术,所以续娶福芝芳,但福芝芳家人不满女儿嫁到梅家做妾,于是梅家承诺,两位夫人,无论原配或侧室,一律是梅兰芳夫人,两头皆大。到了孟小冬的出现,当时王华明因为身体不适已到天津静养,福芝芳一人在梅兰芳身旁伺候,孟小冬等于是现代人眼中的第三者,梅兰芳碍于当时的社会地位身份,也不好大红花轿迎娶孟小冬,于是婚礼竟在朋友家秘密进行,连在婚后,他们的婚姻也是遮遮掩掩,当事人始终不曾透露风声。
孟小冬显然不满意这桩婚姻,虽然也是明媒正娶,梅兰芳也答应其家人不她做妾,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躲在角落,永远只让丈夫一个人看到她,这个丈夫还是与别的女人共同分享的?更何况,嫁人后的孟小冬立即从舞台退隐,一退就是四年。舞台无异于伶人的生命,别说三日不登台就有被座儿遗忘的危险,就连嗓子,也是一日不吊就会一落千丈。大浪淘沙,任你曾经如何呼风唤雨百般能耐终也敌不过一沙一石的淘洗。
婚姻只维持了四年就宣告结束。许多人也在揣测婚姻破灭的缘由,一说是那桩至今仍扑朔迷离的血案,一说是孟小冬在梅家丧事期间前往梅宅拜祭被福芝芳拒之门外而颜面尽失,不管怎样,缘起缘灭自有机缘巧合也有众多纷争,不是三两句话能说得明白。孟小冬生性不驯,自立好强,不会甘于做梅兰芳背后的女人。通常这个时候,众矢之的会瞄准梅兰芳,说他是负心汉,但在我看来,梅兰芳已是情至意尽,分手是孟小冬提出来的,梅兰芳也有无奈,孟小冬毅然决然离开上海,梅兰芳还有一家老小,总不可能抛下全家去追孟小冬吧,况且后来梅兰芳一次付给孟小冬四万元,因他一直都慷慨大方,交友甚广,常在家招待外宾,接济同行伶人,费用全是他一人承担,所以四万块所谓“赡养费”一时都拿不出,是杜月笙先垫付的,梅兰芳事后再还的。可见,梅兰芳也很愧疚,感到对不起孟小冬。
以上都是情事,书里还详细讲到梅兰芳的艺术成长,如何小时候悟性不高,如何发奋图强,如何茅塞顿开,如何登台唱戏大红大紫,如何改编新曲改良京剧,如何成为中外艺术交流的主力,如何在抗战时期蓄须明志,等等等等,我最感兴趣的是抗战后,国共战争时期,梅兰芳和孟小冬的人生轨迹。这个时候,他们已经离婚多年,按照书里的说法,他们应该是自分开后再没见过面,登台唱戏也是刻意避开对方,准确说来,应是孟小冬刻意避开梅兰芳。四十年代末,随着国民党军节节败退,大部队准备迁往台湾,许多民众开始思考要随国还是随共,更多的人是无所适从,唱戏的人也一样。多数伶人选择离开,即使不跟着到台湾,也会去到香港,孟小冬就是这个时候去了香港,此后在那生活了十八年。梅兰芳却没有走,一来是因为周恩来亲自邀请他留下,二来他觉得共产党尊重他们这些戏子,不把他们当下等人看待,对此梅兰芳很感激,三来他心里只有艺术,政治再怎么变,也不关艺术的事。事实证明,梅兰芳留下来当了不少文化界的大官,他有机会继续创作新曲改良京剧,普及国粹文化,习惯了前半辈子受人歧视的戏子生涯,如今宏图大志得以施展,他始终认为留下的选择是明智的。当然,谁也不敢说他如果当年去台湾,会不会有更好的发展,蒋介石对他其实也不错,也曾怂恿他到台湾,看着江山易代,哪一方都在争抢人才。
孟小冬到了香港后,一直孤独,四十多岁的她身体不好,有严重胃病,即使是偶尔唱上两句,也是闲来无事消遣的玩意儿。之前过去的二十多年,发生在她身上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重登戏台,而是随了杜月笙。孟小冬与杜月笙第四方太太姚玉兰是金兰姐妹,姚玉兰为与上面三方同是苏州人的太太们抗衡拉拢了孟小冬,经历婚姻失败,孟小冬也无甚他想了,被命运牵着走,到哪儿算哪儿,毕竟女人最终只图个依靠。
很长一段时间,孟小冬在杜月笙身边无名无份,只是偶尔居住在一起,杜月笙在自家办堂会的时候她唱上几出,她与杜月笙一直没有结婚。想起从前她不甘做妾,不甘与别的女人共享丈夫,不甘被丈夫冷落,现在的她呢?处境莫非更悲惨吗?后来国共内战时期,杜月笙自上海到香港,再图谋到海外,在起身到海外前,孟小冬终于提出名分问题,她的提法够拽的,“我跟着去,算使唤丫头呢,还是算女朋友好?”这话可把杜月笙一家怔住了。也对,孟小冬照顾生病的杜月笙那么多年,默默无闻,不求回报,杜月笙感念于此,遂大事铺张,正式纳孟小冬做了第五房。
这个婚姻就无爱情可言了吧,唯一的好处就是有个码头,但这个码头也不甚牢固。成婚后不久,杜月笙就去世了,孟小冬分得的遗产也就两万块,比当年与梅兰芳离婚拿的钱还少一半。按理说,杜月笙比梅兰芳可要有钱得多,从这点上可见梅兰芳的重情。
孟小冬在香港生活十八年后,已在台湾定居的姚玉兰邀请她去台湾,从前两人的嫌隙也烟消云散,孟小冬想都没想就去了,自此到老,她与姚玉兰相伴,每日都要见面聊天,一天不见都呆不住。
梅兰芳1961年去世,终年67,孟小冬1977年去世,终年70。李伶伶在全书最后一段里说:
“从此,梅兰芳和孟小冬,一个长眠于大陆,一个沉睡于台湾。生前,他俩始终回避着对方;死后,一道海峡将他俩永远隔开。也许,这符合他俩的心愿。恩已断意已绝,那情,也早已消失。
真的一切都过去了。”回想全书卷首,“只是一切都过去了。”是孟小冬晚年常挂在嘴边的话,一个“只是”饱含多少辛酸苦涩,纵有再多的悔和恨,回头已枉然。
这就是看过《梅兰芳与孟小冬》之后,我心里的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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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微尘堆积出阅读欲望 - [阅读]
2008-12-17
这些天颠三倒四地看村上春树,其实,顺序还是有的,《寻羊冒险记》,《且听风吟》,正在看《一九七三年的弹子球》,但村上之笔是颠三倒四的,开门不见山,要绕来绕去,或是丛林小径,或是山涧流水,转悠好些时候才得以窥看仰止之山。所以,我觉得那些能概括出村上书的故事梗概的人是很了不起的。
现在包里总喜欢放村上的书,许多人说村上的文字有一种青春期的忧郁,缓缓地,缓缓地流淌。也许,寻羊、且听、弹子球这“青春三部曲”是的,但我很爱这种情怀——羡慕“我”似乎可以无所顾虑地喝威士忌或啤酒、玩弹子球、与女孩性交、拼命阅读,然后渡过一个季节的情怀。
对于《寻羊冒险记》,小微说最喜欢“我”在空无一人的山上渡过的那些日子,冰箱里有吃不完的食物,屋外有个大操场,家里可以跑热水浴,其余时间胡乱看书,或者呆呆地看着墙壁的挂钟。这种日子,谁人不爱呢?可是我们就过不上啊,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也许正因为我们努力要过上这种日子,这种日子才离我们遥远呢。
下午趁着阳光去了书店。进门就被一本讲梅兰芳的书吸引住了。朴素的纸质,细碎的花纹没有颜色,静默地铺满整个封皮。我对梅兰芳,真是一点都不熟悉,经常霎那间从内心升起他是男是女的疑问,随后又纠正自己,此人是一个悖论,名字像女人,身体是男人。这是我知道的梅兰芳的所有。这本书讲《梅兰芳与孟小冬》,感兴趣也是由于不知什么时候,在书里看到过关于此两人的描写,文字极其凄美,一段话我读了很多遍,也因此记住了这个名字。昨晚跟微和媚吃饭,才问她们来着,“你们知道孟小冬?似乎与梅兰芳很有段关系?”她们都摇头,说着不如一起去看电影《梅兰芳》?我还在想着……
书的目录十分好看,排版是我特别偏爱的类型,不吝纸张,竖排布局,铅细的文字似乎把历史也拉长了。梅兰芳与孟小冬曾经相爱,当时梅兰芳也有妻室,但他们还是爱得轰轰烈烈——但凡艺术之人,爱胡乱思考者,必定有许多红颜相伴,也会出轨。我喜欢这样的故事,深深怀念起沈园的陆游和他的爱人,徐志摩和他的那些花儿,胡适和张爱玲……许许多多动人的才子佳人故事。
书店的二楼,是学术类书籍,楼梯口就是三联书屋的。相比旁边的商务印书局那清一色的黄绿印刷,更爱三联,总觉得很女性化,很知性,很贴心,也不知从何谈起。我抽出一本《躁狂抑郁多才俊》,是美国两位精神科医生的学术论著,他们花了不少功夫,分析了躁狂症、抑郁症患者的心理、行为,也分析了历史上好些天才的心理、行为,写成此书。语言上讲,真没好看的,就像前段时间看的《菊花与刀》一样,可以睡前看,入睡快,又保证质量。但此书胜在题材新颖,而且里面分析的天才,都是我很钟爱的,比如狄更斯,比如贝多芬,比如梵高,比如玛丽莲梦露。
躁狂症和抑郁症可以分开来讲,也有人一并患上。躁狂症的人会特别多话,而且语速甚快,也许是快跟不上大脑思考的速度了,对事物特别敏感,理性而尖锐,或许带点愤世嫉俗,观点经常犀利,也不成系统,片段式的,更有甚者会产生幻觉幻听,在旁人看来,尤其神经兮兮,失却分寸。抑郁症,就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分轻微和严重,轻微的会经常流泪,心绪不宁,无法集中精神,严重的失眠得厉害,心情很差脾气暴躁,会想到死亡。
我记得作者把躁狂症和抑郁症就失眠这个问题所做的对比,抑郁症的人对失眠很在意,深感自己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急于调整却无能为力,继而失眠更严重。狂躁症则完全不同,狂躁症患者不惧怕失眠,他们每天只睡两到三个小时,甚至不睡,但他们自我感觉良好,特别来劲儿,表面精力充沛(抛开生理机能损耗不说),头脑还是不停地转,他们乐在其中,继续思考、创作,为比别人平白多了这么多时间而乐此不疲,那可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哟。
这个比较很有意思。因为我曾经也有轻微的抑郁,自然更能理解这种区别——同时也暗暗欢喜了一阵,狂躁抑郁多才俊啊。
村上春树也是天才,他似乎很正常,起码表面上是正常的,这很难得。从书店回家,上网看了维基百科,快满60岁的村上咧开嘴笑着,额头光秃秃,头发密而集中地铺盖在脑后,面慈,却不口讷,圆润,却不臃肿,特别可爱的一个男人。于是,决定一直把他的书看下去,然后找个晚上,跟小微好好聊聊,这个我们共同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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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伊能静的《生生世世》,想着最近媒体大肆揭她婚姻的疮疤,这个女子必定又是思绪翩跹,温柔的笔下不知又要流露多少爱恨缠绵。读过她的《生生世世》,还有《生死遗言》,还有《索多玛城》,你绝不会想到她有日竟会与哈林分开,但充满悖论地,你一定能感觉到她有日定会心灵出轨,甚至红杏出墙。于是,你会对这个女子充满困惑,然而,她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时而像温顺的喜马拉雅猫,时而像难驯的美国猎狐犬。
伊能静原来叫吴静怡,小时候过得不愉快,她在《生生世世》里也写到过,但她的笔触很文艺,完全不是叙事的。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至今只保留了一张亲生父亲的照片,她对亲生父亲的印象极其模糊,母亲在离婚后不久嫁给一个日本人,并把她带到日本,她在日本读过一段时间书,那时候的名字是伊能静江,据说在日本期间,她甚至受到继父的性骚扰。17岁那年,伊能静决定独自回台湾,某天,她像往常一样上学,却走向机场,就这样任性地头也不回地回了台湾,有家唱片公司给她机会签约,但因为她未成年,必须由父母签约,她只好去找亲生父亲,生父很爽快地答应了。看着生父向唱片公司经理在一旁询问她的工作、她的未来,年纪轻轻的伊能静心里百感交集,想不到自己的未来由这个从未抚养过自己的父亲来通过了,无论如何这是她热爱的工作,她感谢父亲的信任。但还不幸地,签约完没多久的一天夜里,父亲因为车祸离开人世。虽然对生父没有太多感情,但血脉相连总让伊能静渴望更多的了解,天不遂人愿,17岁的伊能静,痛失生父,母亲远在异国,往后的岁月,她只有一个人走。
“我真的不想再书写,不想再提起,不想再在世人面前召说关于那一夜发生的及往后陆续发生的所带给年幼的我无可避免的甩之不去的人格烧灼扭曲。青春最好的就是残酷无敌地对爱索取再配上凄凉的身世,我本身就是故事,哪一个艺术家能如此创作?”
但很幸运地,她17岁就遇到了哈林。哈林的母亲是著名的歌唱家,家庭能归入上流社会,被爱包围的哈林很叛逆,他酷爱音乐,常不听父母劝,逃学玩乐队、搞创作。他们在派对上认识,四目相对,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般触电的感觉,一切都是不急不缓的进行,直至爱情发生。对伊能静来说,哈林是个“干净的灵魂”,家世显赫,拥有父母的爱和唠叨。当29岁的伊能静面对哈林的求婚时,她像小女孩般雀跃,她不敢踏入哈林这个家庭,从来没有享受过家庭温暖的她难以想象自己被一个完美的家庭接受了。
《生生世世》里面每个故事都关于她和哈林,每一次亲昵的称呼和动作,每一次的远离和重聚,新生命的诞生,疏离之后再度接近的心跳,伊能静跟读者分享了许许多多她婚姻的细节,每一个故事都是细节的开首,比如一张演唱会门票,一枚戒指、孩子的一声啼哭,然后就是绵长的回忆,回忆里的甜蜜幸福盆满钵满,让读者钦羡之情难自禁。
我记得《一米星光》的故事,看完有想流泪的冲动。这是一枚很小的蒂芬妮六爪戒指,钻石也是小小的毫不起眼。但这一小米的星光,伊能静永远忘不了,这是哈林买给她的第一枚钻石戒指。那时他们在纽约,一个晚上吃完晚饭散步消食,经过水蓝色门面的蒂芬妮纽约总店,无数小女人梦想的朝圣地,哈林硬是把犹豫再三的伊能静拖进店里,伊能静说“我当时恍如在一场爱丽丝的梦里,感觉自己变得好微小,被你紧紧地牵着,目眩神迷地就要撞上摆满钻石的玻璃墙壁”。
“一个白发的男店员低沉着嗓音说,我能帮助你们吗?然后我听见你说,我们要买一个戒指,男店员便接着问,是银饰还是白金类的?我便又听见你很镇定地说,不,是有钻石的。”
“最后在你要付钱时,我却忽然清醒,我很小声地坚持对你说不要,你也很小声却肯定地对我说要,我们僵持了好一会儿,你手上的签账卡一直付不出去,终于,白发男店员说:‘不论大小,蒂芬妮都是爱的见证喔。’我才忽然心酸酸地让你把那小小的一米星光,戴在我太粗又不漂亮的手上。”
有哈林如此疼爱,伊能静妇复何求呢?此后的人生,每逢重大的节日,比如结婚纪念日,生日,拥有新生命,伊能静都能收到哈林送的钻石戒指,但钻石再大,价值再昂贵,她还是最珍惜许多年前在纽约的某个夜晚,那一米星光。
在这篇故事的最后,伊能静拍了两张照片,她把一米星光戴在了儿子胖嘟嘟的手指上,“我相信无论那时我们有多老多迟钝,我也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忆起那一天,在那个爱丽丝的仙境里,那个白发男人说过的话,而我也会将它转述给正要面临爱的孩子,告诉他无论大小,这一米星光都是你的父母曾经相爱的见证。”虽然,两张照片是黑白的,但我仍然看到了穿透重重阻隔散发的色彩的光亮。
这样的伊能静会离开哈林吗?时至今日,她还会不会捧起这些回忆细细品味?她说过“当我在你身边时我会遗憾自己没有去尽力飞翔,而现在我离开你走了一圈,却发现再绚烂的凤凰也要栖息。”每当重温这句话,我心会有些微悲凉掠过,我希望她能回来,就像那么多年,那么多次她离开以后回来一样,但我却担心,哈林会不会还在那里等她?这个女子命定细腻和复杂,生生世世,不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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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文字总让我陷入某种情绪,仿佛去到她那个时代的上海或者香港,满街都是优雅的旗袍,临街店铺传来留声机的喑哑乐声,男女主角混杂在人群中,只是沧海一粟,白流苏和范柳原即是如此,在兵荒马乱的岁月谈情说爱,虽然他们极力要玩出惊世骇俗的爱情,但最终还是归落尘土,把琐屑的生活过得波澜不惊。
这就是现实,张爱玲总是很残忍地在过程中给我美好的愿望,却在结尾告诉我残酷的现实。每当我孤独,或是心烦意乱的时刻,我就重新阅读张爱玲,我彻底相信,我这辈子都无法摆脱她,她笔下营造的声色世界令我目眩神迷,有那么一段时间,能把自己想象成白流苏式的诗书女子——桀骜不驯,聪慧敏感,真是一种享受,得到恰所未有的快感。这对于我,是抛离现实的心灵疗法。
我尤其喜欢张爱玲把白流苏的生活说成拥挤。流苏从小的生活就很拥挤,周遭有太多的耳语、算计,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着张爱玲的故事,总会猛然生出与佛家的共鸣,我们生活在大千世界,免不得受人影响,迷糊了未来的方向,反省内心,我们是否真的明白自己的所想所求,只有将自己置于绝对的寂寞当中,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这似乎又是另一种哲学命题。
太闲散的感动,正是因为太感动,我无法看清张爱玲这个女子。








